南京江宁高等职业学校基础教学部高二年级组
创建区级“工人先锋号”集体申报已经开始。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是推进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保障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走在最前列、建设新江宁”的总体目标,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开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为“十三五”发展新征程建功立业。
根据南京市总工会江宁工发(2018)13号文关于做好2018年度区级“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区级“工人先锋号”集体的申报对象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立功竞赛、科技创新、重点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和职工“五小”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成效显著的一线基层集体(班组、科室),在创造一流工作、具有一流素质、提供一流服务、取得一流业绩、激发一流创新、形成一流团队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节能减排,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尊重劳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的。
2.深入开展各类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职工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与职工“五小”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促进我区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发挥较大作用的。
3.积极开展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在职工岗位创新、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多创新成果的。
基础部高二年级组根据本集体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认为已基本具备申报区级“工人先锋号”的条件,并已向区总工会申报区级“人工先锋号”集体。现进行申报公示,欢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于申报公示期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21日)向市总工会反映、投诉、举报。
市总工会监督电话:(025)——84551220
南京江宁高等职业学校
基础教学部高二年级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