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转段升学考核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17】7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文件要求,双方学校就2017年合作开展的“电子与信息技术”(前段专业)与“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后继专业)“3+3”分段培养项目转段升学考核工作进行了多次研讨,结合本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共同制定本方案。
一、转段升学考核原则及学籍管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做好分段培养项目转段升学考核工作,特成立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段考核的领导和协调。下设转段考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转段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杜庆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副组长:王小林(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成 员:杨前华(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林 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主任)
鲍安平(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认新能源技术学院院长)
张志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认新能源技术学院副院长)
陈为高(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方德才(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务科长)
诸 军(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工程系主任)
王 军(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工程系副主任)
2.工作职责
(1)全面领导、部署转段升学考核工作;
(2)研究、审定转段升学考核方案;
(3)督促、检查、指导转段升学考核实施工作。
(二)转段考核工作办公室
1.办公室成员
主 任:鲍安平(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认新能源技术学院院长)
陈为高(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成 员:诸 军、王 军、李杨、魏 燕、胡 萍、顾 丽
张婷婷、张志友、严莉莉
2.工作职责
(1)明确转段课程考试、过程考核、综合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2)明确转段升学考核时间和要求,确保考核信息公开;
(3)组织实施转段升学考核工作,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转段程序
(一)资格审核、公示
由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按照中等专业学校学籍规定及双方学校共同确定的转段升学要求审核学生转段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备案。
(二)转段报名
由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和体检工作,转段升学的学生必须在第5学期参加对口单独招生报名和体检。
(三)转段考核
双方学校共同负责转段考核工作,对学生进行过程考核、转段升学考试、综合评价工作,相关内容见“四、转段升学考核”条款。
(四)确定转段名单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转段升学考核结果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确定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四、转段升学考核
(一)过程考核
1.课程考核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中职阶段所有课程由双方学校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组织实施、评价,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参与过程检查、监控,学生所有课程考核结果均应达到合格要求。
双方确认核心课程5 门。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为文化基础核心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等2门为专业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的教学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主导,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核心课程的每学期考核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核心课程的内容列入转段升学考试科目内容。
2.职业基本技能考核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转段高职准入条件的要求,通过考核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视同职业基本技能考核合格。
(二)转段升学考试
过程考核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转段升学考试,考试在中职阶段的第6学期进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会同相应的中职校进行命题并组织考试,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阅卷和成绩核算工作。
转段考核的办法:
① 文化基础核心课程各科目独立命题、联合组卷,每门课程50分,总分150分,以90分为合格分数线;
② 专业核心课程考核采用大联考形式,联考试卷总分为200分,以120分为合格分数线。
转段学生还须参加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
(三)综合评价与转段升学
学生在中职阶段学习结束后、转入高职阶段学习前,须对转段升学考试、过程考核均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成绩、专业综合能力、社会实践能力。转段升学考试、过程考核、综合评价均合格的学生方可转入高职阶段的学习。
五、组织实施
1.转段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本项目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合作双方学校共同组织开展转段考核工作。
2.合作双方学校要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严密组织考核各环节工作,及时公示考核、审核结果,确保转段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转段学生的综合评价考核、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应及时报送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备案、审核。
(1)试点项目招录的学生录取名册及学生各学期课程考核成绩;
(2)对学生转段资格进行审核,转段升学考试前进行初审,报送《转段升学资格初审表》;
(3)对转段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报送《学生综合评价表》;
(4)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核实无误后,报送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考试院。
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转段升学考试及综合评价成绩确定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经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未尽事宜,由合作双方学校进一步商议解决。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9年 1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