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普通话”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京市系列活动的通知》(宁语委〔2018〕9号)和《江宁区推广第21届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江宁区教研室和江宁高职校决定联合开展“我与普通话”征文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目的
随着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到来,为了响应国家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需要,江宁区教研室和江宁高职校决定联合开展主题为“我与普通话”的主题征文活动,说说“你”与普通话的一段故事。
通过开展此次征文活动,我们希望进一步规范同学们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提高同学们运用普通话进行表达的能力,让广大师生充分了解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渐形成在学校、社会交际中说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9日至9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江宁高职校全体在校学生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宁区教研室、江宁高职校
承办单位:江宁高职校语文教研室、江宁区职教语文彭涛名师工作室
五、活动要求
1.题目自拟,篇幅不限,题材不限,文体不限。
2.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立意新颖,观点鲜明,文笔流畅。
3.作品原创,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六、参赛办法
2018年9月25日前将作品电子稿发送到394662765@qq.com.
注意事项:
1.来搞在标题下方注明系部、班级、姓名,作品末尾注明指导教师。
2.作品电子稿格式要求: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居中;正文仿宋小四号,1.5倍行距;文件名为“系部-姓名-班级”。
3.每个班原则上交一篇。
七、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发给区教研室署名、盖章的“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江宁区教研室 江宁高职校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