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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18   点击数:

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高职校,应天职业学院:

现将《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设施设备安全。

附件: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江宁安委202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及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为抓手,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底线,织牢织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结合教育系统深化提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安排

安全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安排,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全面自查校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工作自查。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聚焦15条(区安委办细化为70小项,见附件)硬措施,结合各校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力度,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安全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限“三落实”要综合施策、建章立制,拿出实用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本项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每月月底前,各学校报送自查情况可与深化提升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统筹安排,一并上报。

(二)专项检查要结合季节变化和暑假开学等时机,及时开展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实习实训、防溺水等安全专项检查;要结合形势任务,开展防电诈、防欺凌、防毒禁毒及反恐等安全专项检查要紧盯安全隐患易反复、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期间,区教育局将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防雷安全等专项检查督查及第三方综合大检查重点安排在5-7月份。

(三)督导检查。区级层面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秋季开学前后对各学校开展校车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暑假安全隐患整治、开学前后自查等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校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将盯住不放、一督到底相关督导检查主要安排在8、9月份。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对各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各校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本项工作安排在10月-12月份。

大检查期间,各学校要随时做好迎接市区教育部门及区相关部门的四不两直检查督导。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免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压实各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及学校内各岗位安全责任。主要检查是否制定学校领导班子2022年安全重点工作清单及各岗位安全职责清单、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是否定期召开党组织会议及行政会,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工作突出问题,主动协调安全工作;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职责任务清单,是否完善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严格落实《全区教育系统深化提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列出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及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对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并推动协调解决。(牵头室:法安科;责任室:机关各)

(二)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是否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易制毒易制毒化学品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是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处置,排查实验室废物废液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情况,及时规范安全处置;是否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参与实验的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并掌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牵头室:法安科;责任室:普教科职社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研室)

(三)治安防控情况。主要检查各学校是否完成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学校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学校护学岗配备率“四个100%”达标;各学校是否加强治安管理防控,会同属地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是否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是否加强法治教育,防范校园欺凌和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等。(牵头室:法安科;责任室:普教科幼教科、职社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各学校是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否对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开展重点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是否对电瓶车充电、老旧楼宇使用电器线路开展隐患排查,排除易燃危险点;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及微信群、QQ群等渠道大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是否定期开展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牵头室:法安科;责任室:普教科、建管科、幼教科、职社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五)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各涉及校车学校是否落实护导员、家长、车企、驾驶员等各方安全责任,是否完善校内行车安全制度、乘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等;是否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控;是否主动提请街道、属地公安、运政、路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联动,改善校车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依法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牵头室:法安科;责任室:普教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六)食品与卫生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各学校是否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规范运行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否落实配备校医、健康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健康副校长”等政策要求;是否严格健康管理,严格控制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师生进入校园,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是否加强学校预防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教育,提高广大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牵头室:普教科;责任室:幼教科、职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七)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职业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学校是否对学生实习实训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并对在外学生加强日常管理与指导;学校是否督促指导实习实训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学校是否督促实习实训单位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劳动保护用品。(牵头室:职社;责任室:法安科

(八)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各学校是否制定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检查学校燃气使用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是否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管道自动切断阀、灶具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等;是否加强燃气管道安全检查,对燃气管道开展安全评估;是否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使用场所和用气规模、责任单位和人员等事项;是否加强燃气日常使用安全检查,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合格燃烧器具、配件,并建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月报制度。(牵头室:法安科;责任室:普教科幼教科、职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建管科

(九)建筑与施工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各学校是否对校内建筑及设施安全状况开展排查监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危险房屋问题;是否存在校园围墙、配电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篮球架、旗杆等设施安全问题;是否对在建项目施工场所隔离管理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措施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校园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基础沉陷等区域是否缺乏预防措施等。(牵头室:建管科;责任室:法安科、普教科幼教科、职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十)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学校安全教育是否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安全教育平台各项课程活动是否100%完成;每逢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是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是否组织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演练和技能训练;是否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切实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强化家校协同育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否按要求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专项安全教育活动,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室:法安科;责任室:普教科、幼教科、职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教研室、教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检查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检查任务落实,切实做到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强化整改问效。各学校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深层问题,强化整改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创新机制手段,推动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区教育局将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

(三)严格督导问责。对校园安全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区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专项督导;加强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导问责,对安全问题隐患多的学校,区教育局将以通报、警示、提醒、曝光、挂牌督导等方式推进问题隐患整改;对工作不力的将及时约谈,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安全事件的,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取消单位两年内区级及以上评优评先资格。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学校大检查开展情况和上级有关部门专项检查、督导检查、“回头看”检查等检查反馈结果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等,作为校年终安全考核重要内容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促进大检查工作真正落地落实。

请各学校2022年5月10日前将安全大检查专项方案报送区教育法安科;党的二十大会议结束后请及时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报送教育局法安科。联系人:邓涛,联系电话:18061612206,电子邮箱:jnqjyjfa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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