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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高职校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5-18   点击数:

江宁高职校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江宁安委字〔2022〕4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安全领导小组

 长:宋  

副组长:陈为高  孙旺利  刘江华  徐晓明  龚银宝

 员:李    王光勇  曹三燕  陈东升  周会达    

陈宁峰  董小莉      朱连勇  李家柏    

   汪洪剑  金灿灿  邓其军  黄永元  陈伟忠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为抓手,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底线,压紧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结合我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检查安排

安全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深入扎实开展。

(一)全面自查。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工作自查。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聚焦重点,结合各级各部门安全岗位职责,举一反三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对安全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限“三落实”;要综合施策、建章立制,拿出实用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本项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每月月底前,请各工作小组向安保科报送自查情况,可与深化提升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统筹安排,一并上报。

(二)专项检查。要结合季节变化和暑假、开学等时机,及时开展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实习实训、防溺水等安全专项检查;要结合形势任务,开展防电诈、防欺凌、防毒禁毒及反恐等安全专项检查;要紧盯安全隐患易反复、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期间,结合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第三方综合大检查,重点整改危化品、燃气、防雷等专项安全隐患,时间安排在5月-7月份。

(三)督导检查。校督导室、安保科要根据市、区督导检查组到来之前,提前对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校车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暑假安全隐患整治、开学前后自查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反馈给各责任部门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将盯住不放、一督到底;时间安排在8、9月份。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学校对各责任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学校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本项工作安排在10-12月份。

大检查期间,各责任部门要随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四不两直”检查督导。

四、主要内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实学校安全责任。主要检查是否制定领导班子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是否定期召开党组织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工作突出问题,主动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是否完善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严格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列出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及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并推动协调解决。(牵头科室:安保科、党政办;责任部门:各科室、系部、支部)

(二)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是否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是否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排查各类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情况,及时规范安全处置;是否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参与实验的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并掌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牵头科室:教务科;责任部门:基础教学部)

(三)治安防控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完成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学校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学校护学岗配备率“四个100%”达标;是否加强治安管理防控,会同属地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是否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是否定期开展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牵头科室:安保科;责任部门:党政办、学生科、各系部)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否对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开展重点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是否对电瓶车充电、老旧楼宇使用电器线路开展隐患排查,排除易燃危险点;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大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牵头科室:后勤科;责任部门:安保科、学生科、各系部)

(五)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已清理不符合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是否督促指导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控;是否督促校车运行管理部门和单位细化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严格按规定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是否会同属地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联动,改善校车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依法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是否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责任部门:党政办)

(六)食品与卫生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规范运行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否落实配备校医、健康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健康副校长”等政策要求;是否严格健康管理,严格控制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师生进入校园,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是否加强学校预防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教育,提高广大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后勤科、体卫艺科)

(七)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学校实训和实习单位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学校是否对学生实习实训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并对在外学生加强日常管理与指导;学校是否督促指导实习实训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学校是否督促实习实训单位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劳动保护用品。(牵头科室:招就科、教务科;责任处室:各系部)

(八)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制定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检查学校燃气使用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是否加强燃气管道安全检查,对校园内燃气管道开展安全评估,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校内邻近燃气管道的建设、施工管理;学校是否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使用场所和用气规模、责任单位和人员等事项;是否加强燃气日常使用安全检查,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合格燃烧器具、配件,并建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月报制度。(责任部门:后勤科)

(九)建筑与施工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对校内建筑及设施安全状况开展排查监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危险房屋问题;是否存在校园围墙、配电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篮球架、旗杆等设施安全问题;是否对在建项目施工场所隔离管理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在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措施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校园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基础沉陷等区域是否缺乏预防措施等。(责任部门:后勤科)

(十)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安全教育是否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每逢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是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安全教育;面向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演练和技能训练;是否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所有年级每两周开设一节心理课,认真开展学生全员心理筛查,为每名学生建立心理档案,排出重点关注对象并实施“一生一策”跟踪辅导,健全学生心理安全研判和危机干预处置机制,加强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是否注重强化家校协同育人,学生家访做到全覆盖,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否按要求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防性侵、禁毒等专项安全教育活动,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保护青少年权益;是否加强法治教育,防范校园欺凌和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等。(牵头部门:学生科;责任部门:各系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学校安全岗位职责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校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检查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检查任务落实,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切实做到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

(二)强化整改问效。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通过多种形式掌握一手信息,强化整改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创新机制手段,推动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三)严格督导问责。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对重大安全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要组织专项检查、专项督导。要加强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导问责。对校园安全隐患频发多发的问题,要以通报、警示、提醒等方式推进问题隐患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安全事件的,除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各部门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本次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细化,制定落实方案,按照本方案进度及时上报材料,做好台账工作。安保科会根据上级要求和进度督促和收取台账备案。党的二十大会议结束后,各部门要形成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报告交校安保科。由校安保科汇总报送区教育局法安科。联系人:李家柏,联系电话:52285910,电子邮箱:779580748@QQ.com。

 

附件:1、江宁高职校安全大检查实施任务清单

     2、江宁高职校安全工作任务清单(50条)

     3、江宁高职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5月9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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