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推广第21届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市语委和教育局《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京市系列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今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21届推普周,我区将认真落实好主题为“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推普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做出如下活动安排:
一、活动安排
1、各校安排一次与推普周主题有关的国旗下讲话,开展一次“我与普通话”征文活动。
2、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营造推普周浓郁宣传氛围。各学校开辟一期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橱窗,各班级出一期推普周黑板报。
3、要充分发挥推普周的品牌效应,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对农村特别是集中连片地区的推普工作,不断提高城乡群众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组织相关中小学生社团进入社区,开展 “普通话进社区”的宣传活动。张贴推普周展板,发放推普周宣传材料,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带动家长和社区公民,提高市民整体普通话水平。
4、城区学校组织学生到人流量较大的大市口设立中心宣传点,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展出宣传展板,向市民发放推普周宣传材料。
5、校园内的主要道路、公共服务场所设立醒目的大型固定宣传标语牌,教师办公室和教室设置“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标语牌。
6、继续开展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促进教师语言文化素质的全面提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等社会服务工作,满足学校、社会对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需求,为市民测试普通话提供更好的服务。
7、加强经典诵读教育。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广泛开展经典诵读、书写、讲解文化实践活动,使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在活动中更加亲近中华经典。结合推普周活动的开展,组织中小学师生开展诵读活动。诵读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得普通话成为了校园中最美的语言,使得争相说普通话、使用普通话成为全区教育系统师生共同的追求与自觉的行为。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使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有力支撑,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为此,各园、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要以开展第21届推普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语言文字普法宣传,不断提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学校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学校要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寓教于乐,雅俗共赏,特别要重视发挥“互联网+”在推普中的作用,拓宽覆盖面,扩大参与度,不断提升语言文字事业的社会影响力。
(三)坚持勤俭节约。在组织开展“推普周”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以“推普周”名义制作发放宣传袋、宣传品,树立语言文字战线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四)及时整理资料。各园、校要根据工作要求于九月初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在推普周组织实施,9月底进行活动总结。所有过程性材料要整理好留存。
联系电话:区教育局普教科52284691。
江宁区教育局普教科
2018年9月7日